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近日陈先生一行数人到广州市某著名酒楼喝早茶。点茶的时候,服务员告诉陈先生等人有普通茶和名茶两种选择。由于同一张桌子有人搭台转动转盘不方便,陈先生等人于是点了两壶名茶。

结账时,陈先生等人被茶钱吓了一跳:总共402元的费用中,居然有200元是茶钱,也就是说两壶茶每壶要100元。陈先生等人于是找酒楼交涉,质疑服务员为什幺在介绍“名茶”的时候不说清楚价钱;而酒楼内张贴的告示也明明写着“名茶每位5元”。酒楼方面却坚持要收200元茶钱,陈先生后只好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人士称,此消费纠纷的责任在于酒楼。任何商品或服务,经营者都应该在消费者决定之前告知具体的收费标准;而且,酒楼张贴的“名茶每位5元”也对陈先生等人造成了误导作用。在此前提下,陈先生等人当然可以据理拒付200元茶钱。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在经营者没有说明价格的前提下,消费者为防“被宰”,应该问清楚价格再决定是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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