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规范浙江省有机茶生产、加工和销售,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贸易商的合 法权益,保证有机茶产业的持续发展,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日前向全省茶叶生产、加工和销 售单位下发了有机茶管理办法,并已开始试行。 该办法规定凡在浙江省生产和销售的有机茶和有机茶生产资料产品,必须获得有机认 证机构的颁证;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是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指 定的有机茶认证机构,其他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在浙江省开展认证,须到浙江省茶叶产业协 会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督和协调。办法还对有机茶的生产和销售作了规定,包括要求在国内 市场上流通的有机茶要求以小包装的形式销售等。办法同时规定,协会对有机茶试行有机产 品标志管理,对违法规定的将取消其有机产品标志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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