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是我国最早参与世界贸易的传统商品之一,我国每年茶业出口达到25万吨,贸易金额约4亿多美元。但近年来中国茶叶的出口却受到了多国技术标准的挑战并引起了多场纠纷,导致我国茶叶出口显著下降,据统计,今年1~5月对欧盟的茶叶出口为5439吨,比去年同期下降47.1%;再如广东今年1~7月出口欧盟186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9.2%。我国茶叶出口的骤减,引起我国茶业界人士的普遍关注,纠纷缘何而生,又将持续多久?有关人士多倾向于技术壁垒(绿色壁垒)造成的,但笔者采取不同的视角来———
技术壁垒不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欧盟根本就不产茶叶,所以不可能通过技术壁垒保护其本国产业。印度、斯里兰卡、英国、瑞典、德国等国际上主要茶叶进出口贸易国的有关专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种茶叶都进行详细的分析。斯里兰卡认为,中国大陆茶叶中的铅含量最低。200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对茶叶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跟踪抽查,400多个品种的大量样本检测数据显示,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等均低于其他产茶国家及地区,某些有害物质指标的残留量甚至比欧盟标准的限值还要低。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茶叶质量相关标准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欧盟制定的茶叶质量标准;另一类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的茶叶质量标准。日本、美国等均依据后者制定标准,而中国则在参考日本的相关技术数据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的茶叶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通过笔者分析发现,我国茶叶标准在很多方面存在着问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是造成中国茶叶出口纠纷的缘由。
标准过时亟须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茶叶卫生标准》由浙江省卫生防疫站与安徽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于1998年8月10日经国家卫生部批准并于1989年6月1日实施,至今尚未修订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茶叶质量标准》由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负责起草,于1987年11月19日经国家商业部批准并于1988年7月1日实施,一直延用至今。近年来,我国茶叶的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不断受到茶叶专家的质疑,茶叶界需要修订茶叶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茶叶质量健康安全涉及到农业、卫生、质检、环保等多个部门,但迄今仍然“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卫生部和农业部虽然都在分头制定新的茶叶标准,然而这种体制上的分割管理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很不适应。
农药标准须看他国
前不久,我国农业部制定了《无公害茶》行业标准,把农药检测项目由原来2项扩大到15项,并下发文件禁止包括三氯杀螨醇和氰戎菊脂在内的一批农药在茶树上的使用,要求5年后所有茶叶都达到无公害茶标准。可是欧盟已将三氯杀螨醇和氰戎菊脂的标准限值大大加严了。这样即使我国在茶叶上不使用该类农药,按照现存的茶园环境也不符合欧盟标准。实际上,我国以往所用的农药属于低毒高效类,此类农药本身是很不错的,但欧盟为什么对茶叶中农药的残留限值要远远高出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呢?因为包括三氯杀螨醇在内的一些农药日本生产,而欧盟不生产。欧盟提高标准目的在于,将中国农药市场这块“大肥肉”抢到手,让中国选用欧盟生产的农药。反过来为了鼓励使用欧盟的农药,欧盟进口的茶叶标准中把与自己生产相关的农药最低残留量规定得极其宽松。
标准规定要宽严适度
对WTO成员来说,标准已成了各成员国共同允许使用的国际贸易技术手段。公开表现在成员方都为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安全而制定标准,所以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同种产品的标准可以不同。如欧盟标准对农残的限制有几百项,而我国只有六六六、DDT等少数几项。欧盟规定这么多就是为了设置贸易壁垒,限制别国产品进入,这是WTO规则所允许且公开的。隐蔽表现在利用标准打破贸易壁垒,如发达国家占领他国市场时,往往先占领标准然后再进产品。假如某个国家的标准不严,其消费者会选择符合更严格标准要求的进口产品,也就是主动提高标准要求。这样去争取他国消费者,既符合WTO规则又非常隐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WTO的任何成员方必须在标准制定前一个月与我方协商,我方就可以针对其相关指标(尤其是强制性指标)提出异议,这是我们的权利。我国目前急需将自己的茶叶标准进行修订,而且必须灵活地修订,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尽力做到与国际接轨。
标准制定要遵循科学
目前,我国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比国际上的通用标准还要严格,卫生部在承认偏严的同时,又认为中国的饮食习惯与西方不同,我们以植物类食物为主,所以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该严格一些。标准是评判产品质量和进行商品贸易的依据,标准的制定应该是严格的但必须遵循科学。前几年,频频传出我国部分茶叶农药残留量超标,这超的究竟是什么标准?以茶叶重金属残留限量中的铅为例,澳大利亚、加拿大均规定茶叶中铅的限量为10毫克/千克,日本为20毫克/千克,欧盟国家也仅限定为5毫克/千克,而我国的标准中却规定绿茶、红茶、花茶的铅限量指标小于或等于2毫克/千克。因此,一些进口中国茶叶的国家均放弃自己的标准转而按照我国的茶叶标准通关。我国制定茶叶标准时,铅限量值只按一般食品标准套用,而没有考虑茶叶这种特殊植物的聚集性及具体消费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推敲。据我国农业部茶叶质量检测中心最近做的一项试验表明,将近期抽检中铅含量最高的4批次龙井茶,用100℃饮用纯净水沏泡1小时后检测,结果在茶汤中均未测出铅。可见尽管茶叶中聚集了比大部分植物相对较高的铅,但这些铅在茶汤中的浸出率极低。此外,按照我国的茶叶卫生标准规定:铅的检验方法应按《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执行。但该方法规定,茶叶中铅的测定应按国家《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操作。该操作规定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及二硫腙比色法均要求对样品采用灰化或酸消解处理,这显然与茶叶的实际消费方式不符。因为茶叶是干性冲泡饮品,而不是直接食用的食品,所以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不应该硬套到茶叶上去。再则有营养学研究报告指出:茶叶中的茶多酚具有解除铅等重金属毒性的功效。因此,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现行茶叶标准中铅的限量指标实在没必要卡得如此之严。
尽管我国是产茶大国,同时又是茶叶的主要消费国。中国茶叶出口纠纷得以解决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茶叶标准。当务之急,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国际组织及相关茶叶进口国的茶叶标准,从而促进我国茶叶标准与国际接轨;同时,采用科学管理、加强环境监控、合理使用化肥与农药等措施,全面提高包括大气、水土壤在内的整体环境质量水平,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类污染源的扩散,通过环境质量标准、茶叶生产加工标准、茶叶质量健康安全标准全过程综合控制,减少或妥善解决我国茶叶的出口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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