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商家为促销搞赠送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有的商家却利用“赠送”作幌子玩起了短斤缺两的把戏欺蒙消费者。像澄海某茶庄,表面上看是送你一个茶杯,但暗地里却是将茶杯按着茶价售卖,而此招也委实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近日,家住澄海的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经常购买澄海某茶庄出品的“水仙王”袋装茶叶。每次拆开包装时,袋里总有一只印着该茶厂商号及电话号码的茶杯,他一直以为这是商家赠送的,是为搞宣传而做的一种“创意广告”。但日前他无意间将茶叶放在一电子台秤称重时却发现,标明净重400克的茶叶连同包装袋和袋中的茶杯一共才406克,而拆开封口取出茶杯一称竟然就有17.5克,这时他才知道,一直以来他都是在以茶叶的价钱向商家购买这些茶杯。

王先生认为,商家在茶叶包装袋上根本没有说明茶叶中藏有一只茶杯,而他要买的是茶叶并不是茶杯。他指着满满的一箕茶杯气愤地说:“这些都是我以茶叶的价格购买的,我要这么多茶杯干嘛?”

那么是不是王先生所称的那包茶叶刚好出现了偏差呢?为慎重起见,记者随后在澄城一商店中购买了3包该茶庄出品的400克袋装“水仙王”茶叶进行称重,三包茶叶的重量分别是405.5克、406克、406.5克,看来王先生所发现的问题并非巧合。于是记者拨通了该茶庄的电话号码。在听完记者转叙的有关王先生投诉的情况后,接电话的女业务员开始说,该厂袋装茶叶中的茶杯系赠送品,从来都没有以茶杯当作茶叶的重量。但当记者接着问:“我们已称过贵厂出品的3包标明净重400克袋装‘水仙王’茶叶,最重的一包连同包装袋和茶杯只有406.5克,而茶杯的重量却达17克,对此厂方如何解释?”该业务员却反问道:“我们都是手工包装的,重量很难非常精确,肯定会偶然出现个别重量稍微不足现象,但其中有一些重量会超出了许多,你们为什么不说重量超呢?”

记者随后就该问题采访了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有关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十分明确地告诉记者,该商家此举属于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对商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其实现在市面上不少缺斤短两的行为都有一定的“隐蔽性”,如该会近日便处理了一宗面巾纸缺斤短两的投诉,据称是一“好事”的消费者专门对一包抽取式面巾纸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这包标明250抽(250张)的面巾纸实际张数只有180张,于是才将该家商场给告了。看来,消费者维权还需多一些这样的细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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