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1年,溧阳江南胶印厂委托著名画家赵七一创作了一幅题为“古人饮茶图”的国画,打算用作来年的新茶包装。2002年,新包装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可就在他们准备将此包装大量投放市场的时候,形势突然发生了巨大的逆转。2003年新茶上市季节,该厂的“古人饮茶图”茶叶包装不仅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反而大量库存积压,客户定单也连续落
空,来自南京地区的客户甚至以江南胶印厂违约为由,要求中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过调查,江南胶印厂发现引起这一连串反常反应的“祸首”,是南京山腾制品厂秘密仿制了大量的“古人饮茶图”茶叶包装抢先占据了市场。为此,江南胶印厂一纸诉状将山腾制品厂告上南京中级法院,以被侵犯著作权为由,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自己的各项经济损失25.6万余元,并责令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南胶印厂委托赵七一创作“古人饮茶图”,并在委托协议上约定该画的著作权归胶印厂所有。胶印厂依据“古人饮茶图”原作设计制作的“古人饮茶图”茶叶包装,是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的结果。南京山腾制品厂仿制“古人饮茶图”茶叶包装,不论从人物神态、眉目、胡须、装束、背景和茶具都与胶印厂的原作相同。因此可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对胶印厂著作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山腾制品厂立即停止对江南胶印厂的侵权行为、登报向江南胶印厂致歉,并向江南胶印厂赔偿1.8万元。

86-010-63425443
6327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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